第四十七章抢我功德,我吃了你不要紧吧? (第1/2页)
“嗯,很简单吧,不需要大人付出什么代价,既能锻炼身体,还能让大人体会民生艰苦。”
“大人,您简直赚大发了!”
“昭昭姑娘,我最近应该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吧?”
高志杰怀疑王昭明是在整自己。
“没有,快点干吧,高大人,这会儿凉快,晚一点热起来,可就不好干活了。”
看出王昭明在这件事上真的是认真的,高志杰只好认命。
他拿着锄头,挥舞了一下,“清一,是先要用这个挖地吗?”
“不是哦,高大人,我们要先把里面的草都给清理了,然后再把里面的那些大石头捡出来,垒在边上,防止地里面的土跑掉,还有人占地。”
“这种荒地还有人占?”
王清一用一种你好笨的眼神看着高志杰。
“当然会有人占啊,又不用自己辛辛苦苦开荒,直接拿去就种了,你不想吗?”
“你们可以找村长给你们主持公道。”
“而且开荒之前,你们都需要向村里申请,再由村里上报到官府,等官府登记报垦,等县衙审查公示,发放垦照,你们才可以完整地拥有这块地。”
得到允许后,经升科(丈量入册,缴纳田赋)后,官府才会发放地契。
才能拥有土地的永业权。
不仅可以世代耕种,还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可以买卖,典当,赠予。
朝廷是鼓励百姓开荒的。
除了山林、牧场、坟地、边防要地或御用场地外不允许私自开荒耕种,其他地方,百姓只要想开荒,可以尽管开。
并且规定了地方官不能将现有良田谎报为“新开荒”的农田来邀功。
也绝不允许豪强侵占百姓新垦的土地。
开荒成功并拿到地契后,前六年这块地都是免税的。
“所以,你们这地经过村长了吗?”
王昭明早就做好了被高志杰质问的准备。
“诺,你要的地契。”
高志杰有些意外地接过,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后,他诧异道:“这块荒地你们家十年前就申请开荒了,怎么拖到现在还没动?”
“因为我姐和小姑出生了呀。”
高志杰一下就反应过来为什么这地荒在这里不动了。
他有些懊恼,策论与实际还是相差甚远。
“大人,我教你怎么割草。”
“像我这样,一把抓住草的这个位置。”
王清一握住了野草中间的茎。
“用镰刀斜着对准草根的位置,手一用力,就把草割断了。”
“对了,大人,你要小心不要割到手。”
高志杰看着王清一认真叮嘱的模样,有些好笑地点点头。
这么简单的事,他怎么可能会伤到自己。
王昭明手里也握着一把镰刀,她并没有像高志杰那么自以为是,而是在一旁认真地观察着王清一的动作。
王清一感觉自己已经教到位了,就站到旁边让两个人发挥。
等真正操作两人才发现,割草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没那么容易。
只是,虽然割得艰难,但王昭明低垂的眼眸却闪过一丝惊喜。
灵魂的变化很细微,王昭明还是察觉到了。
这让王昭明更加有干劲。
瞄着高志杰的动作,准备继续割草时,高志杰却好似看到了什么东西,表情带着厌恶往后退了几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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