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没有尸体?一根簪子就够 (第1/2页)
高明远咬破了舌尖。
铁锈味窜进喉咙,他强迫自己把那口血咽回去。
面两轮全败,精神病脱罪的王牌也废了。
但他还有最后一张底牌。
“审判长。”
他站起来,声音却压得异常平稳。
“辩方就第三项指控的核心事实认定,申请进行补充质证。”
审判长沉默了两秒。
“准许。”
高明远扣紧材料夹。
“审判长,方才公诉方和代理人从各个角度论证了被害人林雨涵遭受侵害的过程。供述有了,录音有了,动机有了。”
他竖起一根指头。
“但有一样东西,自始至终,控方拿不出来。”
停顿。
“尸体。”
整个审判庭的空气瞬间冻住了。
“案发地点只有一口废弃的工业强酸池。公诉方自己的现场勘验报告写得很清楚。”
高明远的语速极慢,每个字扔出来都砸在地上。
“池内残留物经检测,未发现任何完整的人体骨骼组织。没有骨骼。没有牙齿。找不到任何可供法医学鉴定的人体生物检材。”
他抬起下巴。
“换句话说,截至目前,在法律意义上,控方无法证明那个酸池里溶解的就是林雨涵。更无法证明酸池里溶解过任何一个人。”
高明远翻开材料夹,抽出三份装订好的判例文书,递交法警转呈审判席。
“审判长,辩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第47号指导案例。”
第一份。
“2021年刑终字第883号裁定书。”
第二份。
“以及2023年第12号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第三份放上去。
他的声调拔高了半度。
“以上三起案件,均为'无尸案'。最高法在裁判要旨中反覆强调同一条铁律。”
他一字一顿。
“在缺乏直接物证证明被害人确已死亡的情况下,仅凭口供和间接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审判不可逾越的底线。”
高明远合上材料,面向审判席。
“辩方的意见很明确。在控方无法提供林雨涵的遗骸,或具备同等证明力的直接物证之前,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话音落下。
旁听席前排,林雨涵的母亲身体猛地晃了一下。
她伸手去抓丈夫的胳膊,五根指头扣进老人灰色开衫的袖口,整个人往前栽。
“雨涵……我的雨涵……”
声音碎了。
右边的受害者援助志愿者扶住她。老太太的嘴唇白得吓人,眼珠子往上翻,半边身子软下去。
林雨涵的父亲一动不动。
两手搁在膝盖上。青筋从手背一直鼓到手腕,整张脸绷得跟石头一样。
直播间的弹幕撕成两半。
“完了完了,精神病不行,又拿'无尸体'来卡!”
“三个最高法判例全是疑罪从无……吴震要跑了???”
“林雨涵妈妈不行了!操!!!”
“陆神你说话啊!求求了!!”
代理席上。
陆诚的表情冷到了极点。
他盯着高明远看了三秒。然后转向审判席。
“审判长。代理人对辩方质证意见有异议,申请展示新证据。”
法槌落下。“准许。”
陆诚翻开案卷袋,从底层抽出一份蓝色封皮的鉴定报告。
“审判长,这是夏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物证科出具的第KY-2024-1107号鉴定报告。”
他将报告递交法警。
“同时,代理人申请法警将编号为WZ-D-0003号实物证据摆上法庭展示台。”
审判长接过报告逐页审阅,随后点头。
法警走到证物存放区,双手捧出一个透明证物袋。
袋子不大,A4纸的一半。
里面躺着半截金属物件。原本应该是银白色的钛合金表面被腐蚀得坑坑洼洼,边缘焦黑卷曲,最纤细的末端已经完全融成不规则的瘤状。
但中段的凤凰浮雕纹路还留着,模糊了,翅膀的轮廓却依稀可辨。
一枚发簪。
或者说,半枚。
审判长的目光从鉴定报告移到证物袋上,停了两秒。
“代理人,请说明该证据的来源及证明方向。”
陆诚站在代理席后方,点头。
“审判长,这枚钛合金发簪,系我方在滇西加工窝点化尸池底部依法打捞提取。提取全程由省厅特警见证,已由公正机关出具公正书。”
他转向主屏幕。
“辩方称酸池中找不到任何生物检材。那是因为辩方不了解钛合金在高温强酸环境下的微观物理特性。”
脑海中,【生物毒理与法医病理精通】的知识体系全面调动。
专业术语从他嘴里吐出来,精准得不像律师,像站在解剖台前干了二十年的老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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