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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04章 雄鹿凶猛

  第一卷 第104章 雄鹿凶猛 (第1/2页)
  
  听到头鹿二字,刘狗剩心头猛地一跳。
  
  普通的鹿和头鹿之间,区别可太大了。
  
  普通的鹿,价值主要在于皮和肉,可拥有巨大犄角的头鹿,浑身都是宝。
  
  鹿角本身就是身份与尊贵的象征,送去山货商人那里肯定是价值不菲。
  
  另外,鹿血、鹿筋、鹿鞭等,无一不是大户人家争相购买的滋补珍品,任何一样都比同等重量的鹿肉价值更高。
  
  更重要的是,能猎到头鹿,对于十里八乡的猎户来说可是能吹嘘一辈子的事。
  
  刘狗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心中憧憬着猎杀雄鹿之后一日暴富的美梦。
  
  “好,就是它了,等把这大家伙弄回去,看沈砚那厮还嚣张什么!”
  
  “狗剩哥,还是小心点儿为好,听说头鹿力气大,若是受了惊冲撞起来,梭镖都不一定能撂倒。”
  
  两人猫着腰,借助树林的掩护,小心翼翼地往林地深处追踪。
  
  鹿群与狼群不同。
  
  头鹿的警觉性直接影响了整个族群的生存。
  
  也因此,对于猎人来说,追踪头鹿可比追踪一头普通的鹿难度更大。
  
  普通鹿虽然警觉,但经验有限,容易被陷阱或者声响迷惑。
  
  而一头成了气候的头鹿,不仅拥有更加敏锐的感官,其智慧与经验也远超同类。
  
  它能识破大多数简陋的陷阱,也能在猎人靠近之前带领鹿群悄然转移,甚至还懂得利用地形反复试探,以此来找出猎人的踪迹。
  
  更棘手的是,头鹿那一对庞大的犄角可不是累赘,而是轻易便能将猎人挑得肠穿肚烂的大杀器。
  
  因此,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在遇到头鹿时也会更加谨慎。
  
  毕竟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头鹿重伤,甚至是送命。
  
  刘狗剩和周游子敢进山狩猎,自然也是知晓这些常识。
  
  他们可没打算跟鹿硬拼,只想着利用头鹿的习性,在其活动路径上布置套索。
  
  “游子,加把劲儿!绊索和陷坑千万要弄扎实了,今晚能不能吃上鹿肉,就全靠这一手了。”
  
  刘狗剩手中的柴刀不停,一边清理着周围的枯枝,一边出言提醒。
  
  他眼睛时不时紧张地瞟向林子,生怕那头鹿突然出现,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狗剩哥,你放心,来之前我用桐油浸过麻绳,韧得很。”
  
  “这些尖桩我足足削了一个时辰,只要那畜生掉进去,保准让它再也蹦跶不起来。”
  
  周游子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干得正起劲。
  
  几根绊索被他布置在鹿蹄印记最密集的小径上,不远处,一个陷坑已经开挖。
  
  他们也不傻,仅凭两条腿是无法追上头鹿的。
  
  没有弓箭,那就无法正面攻击。
  
  所以只能通过绊索和陷坑进行阻碍。
  
  一旦绊索成功套住头鹿,或是直接掉进陷坑,只要头鹿的动作一慢,露出破绽,就可以用手中的梭镖发动攻击。
  
  约摸过了半个时辰,一切布置妥当。
  
  两人反复检查了几遍,没有发现明显的破绽之后,一前一后地躲进了下风口的灌丛之中。
  
  “接下来,就看咱哥俩的运气了。”刘狗剩死死盯着林地方向。
  
  周游子点了点头,攥紧了手中的梭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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