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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

  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 (第1/2页)
  
  长山中的某处垭口。
  
  这垭口,就是连续山梁中的一块平坦,且相对较低的位置。
  
  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多是住在这种地方。
  
  清早,屋子里还是一片黑乎乎的。
  
  巴尼汉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开始在挣扎赖床。
  
  交趾国中规定,各个郡县坊市,对外贸易的时间,一个月里,只有五天。
  
  要是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个月。
  
  以至于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往往得赶个大早起来,往县城里去,才能买到日常所需的东西。
  
  若是需求的东西,比较难买,还得专门提前几日,往郡城里赶。
  
  揉揉眼睛,巴尼汉一睁眼,便看到悬在屋梁上的鹿头骨。
  
  南越男子,猎了鹿之后,便可以断发文身。
  
  断发文身,是南越之中的传统习俗。
  
  他父亲十三岁时,就猎了鹿,是族中少有的勇士。
  
  而巴尼汉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对于南越男子来说,猎得鹿头的数目,关系到族中地位的高低。
  
  不猎鹿,就不能断发文身,这在族人眼中,甚至算不上男人。
  
  唯有猎鹿,猎的鹿越多,荣耀越多,文身就越多。
  
  “我得猎只鹿了,不然要被笑话的。”
  
  “听说几百年以前,族里都是猎人,那还要更难些。”
  
  巴尼汉起床,站在窗边,看着屋外那蒙蒙的一点亮光。
  
  南越土著的屋子,都是干栏式的。
  
  用木头做桩柱、楼板和二层的墙壁。
  
  屋顶覆盖着茅草,二层住人,空出的底层,则用来养殖牲畜。
  
  这样的干栏式结构,能够防蛇防虫,还能防水和湿气。
  
  不仅仅是交趾国中的南越土著如此,那些沿海一带,与南越同出一系的百越遗民,大多也是如此。
  
  巴尼汉将手伸出窗外,偶然听见一声鸟鸣,细细的感受了下外面的风。
  
  风很喧嚣,带着几分潮湿的感觉。
  
  天气不算好,阴天。
  
  “估计会下雨吧?”
  
  巴尼汉捉摸不准老天爷的心情。
  
  即便是族里有经验的老人,也不能轻易断言天气如何。
  
  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能读懂天气,就相当于能摸清天柱神的心情,不是德高望重之辈,都做不到。
  
  “真要下雨的话,也不错。”
  
  巴尼汉呢喃一声,彻底起床。
  
  家里种植的庄稼也需要雨水。
  
  中原文化进入交趾,双方不断融合。
  
  虽说把猎人变成了猎鹿,但也带来了不少耕种经验、器具,以及一些新奇的种子。
  
  这让南越土著们,即使住在山林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
  
  天色已是微微亮,巴尼汉就要出门,去往县城里赶墟。
  
  要是去晚了,早市里的好东西,就都被别人买走了。
  
  “巴尼汉,你要去哪儿?”
  
  “县城里,再不走,今天指定赶不上早市了!”
  
  巴尼汉的老父亲巴罗,却是拦下了他:
  
  “山脚下来了支汉军。”
  
  “汉军??”
  
  巴尼汉顿时停下脚步,面露忧色:
  
  “我听说汉军打下了日南郡,现在来到了长山,是准备攻打九真郡了吗?”
  
  “汉军这是要阻拦我们赶墟,将我们都困死在山上?”
  
  巴罗洗了把脸,他脸上的文身很多很杂,看数量就知道,是个骁勇善战的猛士:
  
  “好像不是。”
  
  “汉军没有阻拦我们,还在军营边上开设市场。”
  
  “说如果我们有需求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购买,即使暂时没有,也会从日南郡运过来。”
  
  巴尼汉脸上的忧色更添几分,心里还多了些忌惮与厌恶:
  
  “肯定很贵,就想骗我们,县城里都是这样。”
  
  “说着不会拦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不买东西就经过山脚,肯定会被拦着不让走。”
  
  巴罗倒是没巴尼汉那么多心思,毫不在意的道:
  
  “首领说了,我们可以去试探试探。”
  
  “如果真能买着东西,价格能接受,去哪儿买不是买。”
  
  “如果是想将我们困死在长山,那就打过去,让汉军看看,咱们也不是好惹的。”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
  
  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
  
  “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
  
  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
  
  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
  
  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
  
  “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
  
  “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上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上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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