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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汉军,前面有豪族滴干活,我来带路

  第123章:汉军,前面有豪族滴干活,我来带路 (第1/2页)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配合上【忽悠】。
  
  刘恪觉得,自己绝对是造反头子,还是特别能蛊惑人心的那种。
  
  这俩玩意要是合成,指不定能合个什么诡异玩意儿出来。
  
  天命抽都抽出来了,不好好用一用,怪可惜的。
  
  堂堂一个皇帝造自己的反,可能有点抽象。
  
  但大汉的皇帝,带着交趾的人民,造交趾的反,这也没什么吧?
  
  于是乎,汉军这么一路打,一路分,一路鼓动流民、百姓,所过之处毫无抵抗。
  
  有黄公权大义灭亲做表率,日南郡治下的郡县,竟有三分之二的豪族,主动把土地献了出来。
  
  要是实在族中阻挠重重,族老、族长之类的碍事玩意儿舍不得田,直接检举揭发。
  
  你不想活,我们还想活啊!
  
  这些豪族的反应,着实有些出乎刘恪的意料。
  
  不仅自发献田,还有大义灭亲,进一步促进了分家析产。
  
  见豪族们如此配合,基本没有难度,刘恪也就将打豪族分田地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陈伏甲。
  
  他自己则是借着【瓦剌留学生】的天命,操着一口南越土话,忽悠了一波迁至县城中居住的南越土著。
  
  南越土著并非全都住在山林里。
  
  毕竟交趾国立国也有几百年了,虽说南越土著们,依然有着自己的一套习俗文化,但对中原文化也比较认可。
  
  再说了,县城一应配套设施齐全,城里住着,再怎么也比山林里舒服,土著归土著,不能当土鳖啊!
  
  这些住在县城里的南越土著,比山林里的南越土著,思想上更为开放,也更有野心,几亩田就能让他们拼命。
  
  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并不比住在山林里土著,差太多。
  
  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是很不错的兵源。
  
  刘恪当即就用豪族的粮,扩军八千。
  
  死完最后一个南越人之前,汉军绝不会退出交趾。
  
  一路摧枯拉朽,最后整个日南郡范围内,也就只剩下了日南郡城。
  
  并且已经逐渐发展出了,一套成熟且固定的模式。
  
  投了的带路党,留你一命,分家,分田。
  
  不投的豪族,直接开始公审。
  
  审完就砍,还能挑几个幸运观众零距离观刑。
  
  也有胆子大的幸运观众,跃跃欲试,想亲自斩杀为富不仁的豪族。
  
  可惜谁能砍人这个问题比较严肃,执法权只能在朝廷。
  
  话说回来,即便有了固定的带路模式,日南郡也挺难打的。
  
  足足阻挠了汉军三日。
  
  三天时间,放在以前,都已经拿下三郡了!
  
  这次确实麻烦,也不知道是交趾国中,是哪个能人,提前将日南郡和九真郡的郡兵,给换防了。
  
  因而这日南郡的守将,以及大多数郡兵,就算城破了,也影响不到亲族。
  
  光棍一个,啥也不在乎。
  
  尤其是这刚调防过来的守将,还是个南越土著,铁了心要为国尽忠,口中大喊着为了天柱神的荣耀,死守到底。
  
  可惜了这么一个忠臣良将。
  
  他想死守也没用,城中那么些豪族不想死守啊!
  
  你说伱又没爹妈又没儿女的,万一皇帝找不着人杀,迁怒豪族了,该怎么办?
  
  于是乎日南郡中的豪族们,借口为郡兵送物资,直接在酒席之间,给守将敲了闷棍。
  
  死守到底,所以他就死了。
  
  刘恪就这么带着大军以及裹挟的流民们,大大咧咧进城了。
  
  “汉军这边走!”
  
  “乡亲们都出来吧!汉军不抢粮食!”
  
  “汉军进城,打豪族分田地,乡亲们快来城门口分田!”
  
  “朝廷分田,来晚没登记上的,可就不作数了!”
  
  “汉军进城,不取百姓一分一毫,大家伙儿不要怕!”
  
  “汉军惩戒豪族,大家伙儿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啊!”
  
  刘恪:“.”
  
  这些被他号召来带路的交趾人民,热情归热情,积极归积极,就是路走的好像有点偏。
  
  嘴里的话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味。
  
  不过大致意思,倒也没问题。
  
  “陛下,老夫心向大汉已久,今日终于迎来了太阳!”
  
  交趾豪族比中原世家直接的多,好在这也不是第一次。
  
  这些天来,刀抬得越高,这些豪族就越会舔,垫着脚够着头,也要拼命舔。
  
  刘恪已经适应了,拿捏着姿态:
  
  “你们这儿就三家,朕也很难办啊!”
  
  日南郡的豪族挺稀奇的,也不知道是因为郡治所在,人们更贪图安逸,还是被抢被土地重新分配怕了。
  
  居然就只有三家豪族,属于无比顽固的抵抗派。
  
  显然不够啊!
  
  倒不是说田产不够。
  
  不管你是直接投降还是顽固抵抗,都得分家析产,因而田产肯定是够分的。
  
  不够的是人头。
  
  早期的砍头公审,可以为了赶进度,缩短传播时间,而粗糙一些草率一些。
  
  可到了后期,雪球越滚越大,公审的场面就要足够大,才能凝聚人心。
  
  杀得豪族够多,受欺负的老百姓们,看了才能开心啊!
  
  田产,是物质上的满足。
  
  人头落地,则是精神上的满足。
  
  刘恪觉得,要彻底让交趾国的老百姓们,箪食壶浆喜迎王师,两者缺一不可。
  
  再说了,他对豪族定下的长期施政方针,和对付世家大族,是一个道理。
  
  拉拢一批,分化一批,最后砍上一批。
  
  至于想彻底搞死,是不太可能的。
  
  在大汉朝廷的统治基础还没打牢之前,完全把这些人推到对立面,过于反智。
  
  而日南郡城的三个豪族,显然不太够砍。
  
  全都拉了,没有分化,打的太少,根本不顶用。
  
  而那带头的本地豪族族长黄夏,听皇帝嫌抵抗的豪族太少,人不够杀,立时一个激灵。
  
  他脸上挂着一副有你的笑容,咧开嘴,口吻极度献媚:
  
  “咱们心向大汉,且听闻陛下又是圣明之君,麾下兵马于民秋毫无犯,此情此景,自然令人心悦诚服!”
  
  刘恪脸上露出了一抹嘲讽的神色,像是赶苍蝇一样:
  
  “那你去跟百姓们解释解释?”
  
  黄夏一哆嗦,他可不敢啊!
  
  他为什么能成为带头大哥?
  
  因为家里人多,地多,名望高。
  
  为什么能人多,地多,名望高?
  
  因为擅长欺压百姓啊!
  
  百姓就是我家佃户,百姓的田就是我的田,百姓是我的私有财产。
  
  要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见了已经变成了汉军形状的私有财产,他家里绝对没得活口。
  
  刘恪将声音压低了几分,再道:
  
  “朕也并非嗜杀之人,只是这犯了错的人,就应该被惩戒。”
  
  “这样吧,你们下去,先商量着拿个名单出来。”
  
  “是张家的杂役也好,李家的伙夫也好,这人头得凑足数。”
  
  黄夏吓得不轻的脸上,多了几分光彩,就像是三九寒冬一杯热茶下肚,温暖了许多。
  
  皇帝要他们自己拿名单,可就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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