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4章 风险对冲,民生多艰 (第1/2页)
“少东家,你这个想法是对的,但不可行,耕三余一是特例。”
李定国摇了摇头:“这里面有四个因素,第一,公平与生存的博弈,这不是增产不增产的问题,是百姓生存权问题,
对于下游的农户来说,三分水不是为了让庄稼高产,而是为了让它保命 ,是为了在干旱年份勉强结出几颗粮食,让全家不至于饿死。
第二,从朝廷到灌区,谁也背不起变更制度的巨大风险,
三分水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被上游、下游、大田、小农艰难接受的妥协产物,
变更后,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民间组织,都缺乏这样的公信力和强制力,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发生械斗。
这种械斗不是一个村子内的事儿,而是村子与村子、县与县之间的争斗,历史上的这种记载可不少。
第三,风险无法对冲,丰收或绝收,机会成本太高,
华夏几年的农业生产中,虽然发明了各种农具、灌溉器械、朝廷大力修水利设施,但说到底还是靠天吃饭,
规避风险是农民的最高行为准则,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将水均匀的分散到每块地里,即使今年收成都不好,每块地好歹还能打几十斤粮;
如果集中灌溉,很可能是被浇的那块地产了两百斤,其余全死了。
但万一今年寒冷呢?又或者冰雹呢?那集中灌溉的那块地就会被集中受灾,就意味着全家今年就彻底绝收,毫无退路。
又或者说今年的雨水还不错,那浇透了的地块水就多了,其他没有种的地就白白浪费了雨水。
大旱不是年年有,水也不是年年都非常缺。
综合算下来,一定是均匀的到每块地的总收成高于集中灌溉一块地的收成,风险也是最低的。
第四,雨露均沾与上漫下竭的矛盾,如果上游或条件好的村子把水集中起来浇地,就意味着下游的村子将完全无水可用。
这种现象在水利史上被称为上漫下竭 ,结果是上游的庄稼喝饱了,下游的庄稼则颗粒无收,引发的是激烈的社会矛盾,甚至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那是不是可以将属于这个村子里的水集中在一起浇灌村子里的一部分耕地呢?
诸如前几年汉中府的耕三余一一样的策略!
的确是可行的,但这里面有很多的问题,一是上面说的风险分散的问题,
二是劳作分配的问题,大旱时期的耕三余一尚且有些偷奸耍滑,更何况平时?
你没法做到耕种时有十几个人在一边监督吧,你能保证监督的人和投建刷滑的人没有同流合污?谁劳作?谁监督?
这种集体的想法很好,但不现实。
连续七八年大旱为了活命,逼的大家不会去太计较,死亡威胁让大家主动,平时是不可能的。
分水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所有人的基本生存权,避免出现赤地千里的惨状。
三分水虽然浇不透,但能吊着庄稼的命。
在彼时彼刻,不公平的饱死与公平的饿不死之间,官府一定会选择后者,维护地方稳定远比一亩地多收几十斤粮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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