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4章 死差利差,风险共担 (第2/2页)
为了避免倾家荡产,朕认为效仿欧洲的保险是有必要的。
保险会让商号们敢于往前走,沉默、火灾等等致命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商,使得商号敢于投入大量的资金扩大生产、进行器械的升级。
同时保险商算是给商号们做了信任证明,让商业伙伴之间的信任得以建立和巩固。
例如,商人资金不够想从皇家银行贷款一百万两,但皇家银行只能贷五十万两,因为有不确定的风险,
如果他的商船经常投保了,这个风险被转移,即便出问题也是保险商佩服,这笔贷款就不会成为坏账。
保险对商业发展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出险后的赔钱。
它通过管理风险让企业走得更稳,通过构建信用让商业链条走得更顺,通过鼓励创新让新业态走得更新。
可以说,一个地区保险业的发达程度,往往也反映了其商业文明的成熟程度。
所以,开展保险是有必要的,但这个事儿没法在大明境内同时开展,哪怕是欧洲有着三百年的保险史,已经很成熟了,但海外与大明的国情不同,
从这一方面来看,放在广东这个大明腹地出海且之前有海外商人经常到来的省份试行是最为合理的,诸位爱卿认同吧!”
“陛下,臣认同陛下的提议,但也有两个问题!”
礼部尚书刘宗周出声了:“第一,即便是欧洲已经发展成熟了,大明的的商人会不会买账?
保险费用是货物价值的一到三成,这等于少了利润,商人们会同意吗?
第二,从欧洲的那些商人的赔付来看,需求的资金很大,大明的商人的货物更加值钱,没有几个商人能承担的了。”
“陛下,臣也有两个疑问!”
刑部尚书徐石麟:“其一,如果引入保险,那是不是需要修订监管律法?从欧洲那边看,不止是意外情况,还有需要故意破坏船体和货物的,以骗取保险。
第二个问题,海外的商人也会来大明,那大明的保险商号要承接海外的商船吗?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投保、赔付的问题,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律法监管问题了。”
“两位大人,这个问题本官可以给你们解答一部分!”
户部尚书李待问出声了:“第一,商人信不信的问题,我们这不是从零开始,而是站在欧洲三百年的保险发展史上进行调整,方案只会更加的成熟。
其次,商人不傻,一次赔光还是少赚点利润,这个问题很好取舍,哪怕是我们的商船更加的安全,但意外谁都不知道。
利润问题,无非是他们海外诸国的谈判问题,转移到海外那边,都是可以的。
在我看来,保险这东西,可以不出事儿,但不能没有,可能一次沉没会直接将之前数年所赚赔完,只要引入,价格体系合理,商人一定会买单的。”
“刘尚书,您的第一个问题也不是大问题!”
资政院总理大臣蒋德璟也跟着出声了:“我这边有三个解决方案。”